博弈,是澎湖觀光的止痛藥?興奮劑?還是營養品?
【澎湖博弈公投】在激烈的爭論中順利舉辦,澎湖民眾憑藉高度的自主意識,決定了屬於他們的未來;「是否要設賭場」的議題,或許在澎湖已暫時告一段落,但在台灣的各個角落,卻始終是個讓人欲拒還迎、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議題。
博弈公投在澎湖未獲得過半支持的結果一出爐,各種政治面的解釋紛至沓來,但回歸到基本面,重點還是在—「博弈」對澎湖最主要的經濟活動-「觀光」而言,究竟是加分還是減分,「博弈」對澎湖的「觀光」,究竟是不得不服用的救命丹,還是多多益善的營養品,甚至是無法治病卻又傷身的黑心藥丸?!
許多倡議應該設立賭場(博弈特區)者,認為透過博弈所帶來的人潮,會是澎湖(或是其他縣市)觀光事業的大補丸,特別是連一向保守的新加坡,也傾國家之力,於聖淘沙島和濱海灣區新設兩處賭場渡假村,更成為博弈支持者最有力的背書。地方及中央政府也因為認同這個論點,也才通過相關的博弈公投法規,希望透過博奕來刺激觀光。而反對者所持的理由除了賭場會導致治安惡化、民風變調等等外,對於「博弈」是否真能對「觀光」加分的疑慮,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。
這當中有個很有趣的議題,究竟「博弈」是要成為澎湖觀光的「產品(Product)」,還是只是澎湖觀光的「促銷(Promotion)」?依照支持者的說法,是以觀光為主,博奕為輔(博奕公投的全名為—【澎湖要不要設置國際觀光度假區附設觀光賭場】),所以應該是用博奕來「行銷」觀光?而不是以「博奕+觀光」成為澎湖的主要商品。(就如同3C業者用綁門號來賣筆電、PC一樣,讓消費者困惑,究竟是門號用來促銷3C產品,還是買的產品其實是3C加上門號?)
這有什麼差別?差別可大了。試想,為何美國會在鳥不生蛋的Las Vegas設立賭場?那是因為1930年代的內華達州,在淘金熱過後陷入了經濟窘境,州議會因而讓賭博合法化,這才造就了賭城。再看看有非洲拉斯?加斯之稱的Sun City(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Sun_City,_North_West),也是建在不毛之地,這些國家與城市,在沒有其他經濟來源(沒有金礦,誰會去內華達觀光)的困境下,透過博奕引來人潮,吸引消費者來「購買」博奕這項產品,而週邊的飯店、娛樂設施都是為了「行銷」博奕這項「產品」所推出的Promotion,透過豪華的飯店,精彩的表演,讓消費者儘可能地留在賭城,購買博奕這項產品(住房等費用跟賭資比起來天差地遠,甚至有賭場免費招待VIP住宿)。
澎湖的例子顯然不是如此。澎湖本身擁有的觀光資源,是Las Vegas、Sun City這些「失落」的城市,所不能比擬的,澎湖最重要的商品應該是觀光,而不是打算要引進的博奕。若說非得要靠「博奕」才能行銷「觀光」,其實是有點本末倒置,如果海角七號能讓恆春爆紅,痞子英雄也帶動高雄觀光熱,那為什麼澎湖的觀光「非得靠博奕不可」?行銷觀光的手法有許多種,把觀光這項「商品」的成敗完全繫在一個無法預期效益的促銷手法上,無疑是一種簡化與怠惰。
或許博奕議題在不同縣市將有不同的發展(像苗栗縣在澎湖博奕公投未過後,即表態積極爭取),但澎湖的博奕公投結果說明了一件事,多數的澎湖人知道他們的「核心事業(Core Business)」是什麼;沒有被博奕的大餅沖昏了頭,將能讓澎湖人更務實地面對觀光事業在經濟不景氣下的挑戰。事實上,每年國民旅遊有上億人次,而目前澎湖每年觀光人次僅達五十萬,這些數據顯示若鎖定國人的國民旅遊商機,澎湖的觀光仍有許多的成長空間;透過多樣的行銷手法(如拍攝偶像劇),或是降低交通成本,來提高澎湖的觀光人次,應該比設置賭場更能有具體、短期可見的成效。反之,若一味地希望靠博奕來吸引國際觀光客,豈不成了捨本逐末,捨近求遠?
Sun City中的知名Hotel-The Palace of the Lost Cit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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